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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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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8-29 10:00:45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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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怀发[2002]28号),设立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无下属二级单位。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法发[2018]8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政法发[2019]1号)的要求,内设14个处室,分别为:1.刑事审判庭;2.民事审判一庭;3.民事审判二庭;4.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5.执行局(设执行一组、执行二组、执行三组、执行四组);6.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7.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8.庙城法庭;9.雁栖法庭;10.汤河口法庭;11.政治部(设干部组、宣传组、监察组);12.综合办公室;13.法警大队;14.综合事务中心(事业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的职责,是通过审判活动,惩治一切犯罪分子,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内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保卫辖区内所有制财产、集体所有制财产,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196人,实有人数180人;事业编制14人,实有人数13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3623.98万元,比上年减少914.10万元,下降6.2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373.19万元,比上年减少728.12万元,下降5.01%。

1.财政拨款收入13214.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8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14.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8.8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159.1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19%。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385.18万元,比上年减少812.61万元,下降5.72%,其中:基本支出11424.2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35%;项目支出1960.9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279.40万元,比上年减少290.51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按照实际需求减少审判区租金和庙城法庭开办费等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26.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公共安全支出11539.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0.5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17%;卫生健康支出645.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1539.9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323.38万元,下降2.71%。其中:

“法院”(款)2023年度决算11539.97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23.38万元,下降2.71%。主要原因:按照实际需求减少审判区租金和庙城法庭开办费等项目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2023年度决算940.5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0.46万元,下降3.1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867.66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0.43万元,下降3.39%,主要原因为按照人员人数等需求安排资金支出。

“抚恤”(款)2023年度决算72.85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增加37.00万元,增长4.12%,主要原因:病故人员人数不同产生的正常差异。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645.5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9.11万元,下降5.71%。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645.54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减少39.11万元,下降5.71%,主要原因为按照人员人数等需求安排资金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424.27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0.00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2.01万元减少2.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高级法院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1.7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3.78万元减少2.0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和减少接待费支出。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往来等方面。公务接待37批次,公务接待59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88.23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88.23万元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本年无新增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88.23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88.23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按照实际需求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1.44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8.9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7.88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9.98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43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801.77万元,比上年增加43.69万元,增加原因: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安排日常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62.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0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43台,共计854.4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6台(套),共计918.47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84.6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法院(款)案件审判(项):反映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反映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建设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法院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9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

四、中央对北京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我部门涉及的转移支付不予公开.


附件:2023年决算公开报表

          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自评表 

 

 


 

责任编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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