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说明
(一)本部门性质、职责等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性质为行政机关,职责是通过审判活动,惩治一切犯罪分子,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辖区内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经济秩序,保卫辖区内所有制财产、集体所有制财产,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国家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北京市怀柔区委关于印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怀发[2002]28号),设立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无下属二级单位。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法发[2018]8号)和《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北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京政法发[2019]1号)的要求,内设14个处室,分别为:1.刑事审判庭;2.民事审判一庭;3.民事审判二庭;4.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5.执行局(设执行一组、执行二组、执行三组、执行四组);6.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7.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8.桥梓法庭;9.雁栖法庭;10.汤河口法庭;11.政治部(设干部组、宣传组、监察组、教培组);12.综合办公室;13.法警大队;14.综合事务中心(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部门行政编制196人,实际182人;事业编制14人,实际13人;其他人员170人,其中:聘用人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97人,离休0人,退休73人。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预算14175.3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3773.19万元增加402.13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调资。
(一)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944.2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944.2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二)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0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9.其他收入200万元。
(三)上年结转结余31.06万元
10.上年结转结余31.06万元。
图1: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支出预算14175.32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3773.19万元增加402.13万元,增长2.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调资。
(一)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12275.2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86.6%,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1840.4万元增加434.82万元,增长3.67%。
(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900.1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1932.79万元减少32.69万元,减少1.69%。其中:
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年终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本级)一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56.49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加64.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全市法院财物统一管理后,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在市高法本级。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3.59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3.78万元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52.9万元,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64.68万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64.68万元,主要原因:因三辆公车按需进行报废后新增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88.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燃油4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5万元,其他支出9.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与2023年年初预算数88.23万元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4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6.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2.71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095.99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说明
2024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一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82.72万元。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占本年预算项目1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869.04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诉讼费,收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执收主体: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收费部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收费标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1号)及《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非财产民事案件等诉讼受理费标准的通告》(京发改〔2007〕1111号),收入预计5132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底,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43台,共计877.4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12台(套)、共计16075万元。2024年预算安排中,无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数。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