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二庭张泽华法官审判团队审理的一起案件收到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该案是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2008年,原告宋某等三人与被告张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张某将其承包的土地租赁给宋某等三人使用,租赁费2.5万元,为每一年度的第一个月内支付。合同签订后,各方多年来一直依约履行合同义务,2020年,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宋某迟延几个月交纳租金,张某予以接收。2021年,宋某再次交纳租金时,张某拒收且以宋某2020年迟延交纳租金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收回了案涉土地。宋某不予认可并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交付案涉土地。
审判团队收到该案后,张泽华法官结合在案证据及双方当事人陈述,迅速理清案件审理思路,考虑到宋某仅迟延几个月交纳租金,违约程度轻微,且宋某承租案涉土地后进行树木种植、经营管理、投资改造,投入成本巨大,为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张泽华法官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多次组织双方线上谈话,促进调解解决矛盾。后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泽华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勘查案涉土地,指导双方当事人明确土地四至、投资建设内容、树木权属等情况,梳理案件争议焦点。判决作出后,张某表示对判决书内容不理解,法官助理耿晓飞针对裁判内容耐心向张某释法明理、开导劝解,张某表示不上诉并积极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宋某等三人对张泽华审判团队成员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敬业负责、公正为民的工作态度表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