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是常见的民事纠纷吗?
属民事纠纷中的“热门”案件类型。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通常纠纷不大、案情简单、涉案金额较小,但却成为困扰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的重要问题,每年均位于怀柔法院民商事纠纷收结案案由前5,占物业管理类纠纷的98.17%,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公司其他涉物业纠纷仅占1.83%。
涉及物业服务合同的纠纷,大多是因什么原因引发?
多因服务质量引发。
实践中发现,绝大多数的案件为物业服务公司起诉索要物业费,业主的主要抗辩事由多为对服务质量的不满,主要集中在: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公共卫生方面存在瑕疵;物业服务公司行使管理责任不到位;物业服务公司未能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物业服务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
诉讼过程中业主提交的证据有哪些薄弱之处?
业主证据意识较为薄弱。
庭审中,业主以物业服务存在瑕疵进行抗辩,但在举证过程中,多数业主重陈述、轻证据,仅有23%的业主可以提供证据证明物业服务公司服务存在瑕疵,证据形式也多见于照片、录像两种,且仍存在证据的清晰度差、拍摄时间无法核实、证明事实多表现为静态化和一时性等问题。
典型案例
物业服务公司提供服务存在瑕疵,酌情减免物业费
案情简介:甲开发商与乙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将甲公司开发的物业项目委托由乙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关于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一级,服务内容及质量标准符合《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丙系该小区业主,因丙未向乙公司交纳物业服务费,乙公司起诉至法院,本案在审理过程中,丙向法庭提交了视频一份,证明乙物业服务公司在卫生清洁、绿化维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护、安全防范、消防安全、公共秩序管理方面存在的缺失。
法院裁判:乙物业服务公司在享有收费权利的同时,亦负有为涉诉小区提供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义务,现乙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与约定标准存在差距,综上,法院对丙应交纳物业服务费酌情予以减免20%。
物业公司对共有部分进行维修,业主负有配合义务
案情简介:甲户主向所在小区的乙物业服务公司报修,称户内天花板漏水,造成墙面、地板等大量被泡,损失严重。经乙物业服务公司检查,漏水点位于甲楼上的房屋卫生间的公共管井内。乙物业服务公司随即要求楼上业主丙配合进行维修,但经过多次沟通,该业主均拒绝工程人员进入其户内进行维修。故乙物业服务公司起诉要求丙业主配合工程人员进入室内对公共管道进行维修。
法院裁判:业主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协助物业服务公司进入室内卫生间对公共管道进行维修,物业服务公司维修完毕后,应对卫生间恢复原状。
结合《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提升:
(一)制定一套质价相符的行业标准体系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需要一部与之配套的新版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建议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公开透明、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形成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相融合、相匹配的行业标准体系。
(二)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一是实现收支公开透明。物业服务公司应保障物业服务过程中的各项收支有据可查、公开透明。二是提升物业服务人员素养。建议物业服务公司强化员工培训,制定培训计划,通过专业培养与定向培训方式提升团队素质。三是参与社区治理。物业服务公司在承接物业管理区域后,应当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至属地基层政府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同时,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应到属地基层政府报到参与社区治理。
(三)鼓励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
一是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一方面,督促业主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另一方面,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沟通。二是厘清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主体和责任主体地位。确认在业主大会授权的前提下,对于与物业管理有关且涉及业主公共利益的事项,业主委员会有权代表业主主张权利。
(四)倡导依法维权
一是增强证据意识。物业服务公司存在不及时维修维护等服务瑕疵时,业主要通过正当途径拍照、录像或其他方式取证,注重字据、合同等证据的留存。二是多途径正向维权。当发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时,建议先行积极协商,必要时,可寻求街道等机构介入,协商调解不成,再依法起诉维权。
(五)建立涵盖双方的信用惩戒机制
一是建立物业企业信用评价机制。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接受物业项目所在地居委会、属地基层政府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督管理,信用评价还应包含物业服务公司履约情况、年度信息公示情况等。二是建立失信业主的信用惩戒机制。对于多次被起诉追索物业费且均已败诉的业主,可考虑将其纳入个人信用档案,作为多部门联合实施信用惩戒措施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