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怀柔法院召开中层干部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春涛主持,院党组成员、各部门中层正职以及审判管理办公室人员参加。
会上,审管办主任戎艳宣读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该法于2018年10月26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了人民法院的设置和职权、审判组织、人员组成以及行使职权的保障,自1979年颁布施行之后共经历过三次修正,本次新修订的《组织法》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背景,旨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实践和司法制度发展的需要。
院党组书记、院长朱春涛指出,新修订的人民法院组织法,进一步完善了人民法院工作原则、健全了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加强了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回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待,符合司法改革与司法实践要求,体现了时代精神,对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朱院长要求各部门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加强学习,充分发挥现代化的审判体系和审判职能优势,全面推进怀柔法院审判质效的提升。
就全院干警学习贯彻《组织法》,朱春涛院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组织法》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以及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公正司法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二是要加强学习宣传。各部门要把学习《组织法》列入学习计划中,准确把握《组织法》精神实质,力求将重点内容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入脑入心;三是要强化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对干警专业素质的培养,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践行执法为民宗旨,切实的增强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