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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法院组织新录用人员开展社会实践锻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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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08-04 08:45:42 打印 字号: | |
  根据北京市高院的要求和怀柔法院《2009年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计划》的安排,2009年7月27日至31日,怀柔法院组织13名新录用人员北京市北部山区、河北开展社会实践锻炼。在该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活动安全顺利、圆满完成。

  在本次社会实践锻炼中,大学生们先后考察了河北省滦平法院、兴隆法院等2个法院及怀柔法院汤河口法庭、河北省的西地法庭、兴隆法庭等3个派出法庭,并与当地法院干警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青年干警们对北京市北部山区法庭、河北省部分法院及法庭的基本情况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也学到了许多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对他们在生活工作条件艰苦,设施较差的环境下,仍努力尽心履行自己的职责而感动。

  为了深入了解当地的社情民意,全体同志还考察了怀柔区长哨营满族乡新农村建设,参观了河北省承钢公司的黑山铁矿区,听取了矿区领导对矿区基本情况及采矿选矿基本流程的介绍,深入采矿现场及选矿工厂内部进行参观,最全面最直观的了解到矿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深深感受到了矿工工作的辛苦。

  针对社会实践锻炼,该院政治处制定了详细的计划、预案,并进行了踩点,出发前,对全体新录用人员进行了动员和纪律教育。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振甫代表院党组向全体人员提出了希望与要求,并强调了此次社会实践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为活动地顺利开展、圆满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新录用人员在小结、交流中一致认为社会实践使大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社情民意,感受我国不同地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情况,不仅在身体上得到了锤炼 , 在思想上也得到了启发和升华,帮助青年人多了一份生活体验和社会阅历。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基层法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原则,珍惜眼前的工作、生活、学习条件,以高度的责任心、崇高的使命感,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把日常工作做好做扎实,当一名合格的优秀书记员,成为一名称职的人民法官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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